四川华益瓷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与中国银行乐山分行合作,授信总量1400万元。
2017年9月,中行在贷后管理中,经查企业征信中有一笔强制执行记录,将借款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行随即与企业进行联系,了解该笔案件情况。经了解,华益公司与山西中达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就加工承揽合同引起纠纷,于2017年7月16日华益公司与山西中达铝业有限公司达成了和解协议并签署了和解协议书,约定华益公司以瓷砖抵债的方式履行所欠货款。但该企业未按和解协议书内容履行义务,后河津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在2017年8月18日将华益公司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涉及金额156.0801万元。
2017年11月,企业归还中行流动资金贷款后,再次向中行申请600万流动资金贷款。中行经调查了解,该企业符合中行贷款条件,但因存在以上失信记录,被中行拒绝贷款。
报送单位:乐山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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